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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大家的商标顺利获得核准注册,今天作为拥有16年的知识产权人,简单为大家讲解下商标注册的规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核心标识,其注册过程有着严格且细致的规则体系。深入了解这些规则,对于企业顺利获得商标专用权、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及市场竞争地位至关重要。
一、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则:
(一)禁用条款的严格限制
《商标法》第十条明确划定了一系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范畴。国家尊严与形象的维护被置于首位,因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均被禁止使用。例如,若某企业试图将与国旗图案高度近似的图形作为商标,必然会因违反此规定而无法通过审查。
同时,对于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原则上也禁止作为商标使用,除非获得该国政府同意。这体现了对国际关系和他国主权的尊重。在国际交往频繁的当下,企业若涉及跨国经营,更需留意此类规定,避免因文化差异或对规则的忽视而产生侵权风险。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同样受到保护。像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标志,未经授权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不过,若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使用该标志不易误导公众,则可例外。
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如未获得授权也禁止使用。还有同 “红十字”“红新月” 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因其具有特定的人道主义内涵和国际通用意义,也被严格限制在商标使用范围之外。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会对特定民族群体造成伤害,破坏社会和谐与公平,自然不允许用于商标。比如,含有侮辱某一民族词汇的标志,一旦被用于商业标识,不仅无法通过商标注册审查,还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舆论风波和法律责任。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也被禁止。例如,将并非产自瑞士的手表商标取名为 “瑞士名表”,这种明显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这一规则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交易的诚信环境。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同样不能作为商标。这一规定较为宽泛,涵盖了诸如低俗、暴力、宣扬不良价值观等各类可能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随着社会观念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对于此类标志的界定也在持续更新和细化。
(二)缺乏显著性标志的注册限制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一些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类型。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例如 “苹果” 用于水果商品,“T 恤” 用于服装商品,这些属于行业通用的名称,缺乏区分不同商品来源的独特性,一般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如果通过长期使用,使这些标志获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是可以注册的。比如 “苹果” 用于电子产品,经过苹果公司长期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已经具有了极高的显著性,成为了区别于水果类商品的独特商标。
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同样难以注册。像 “优质大米” 用于大米产品,“纯棉衬衫” 用于服装,这些表述过于直接描述商品特性,无法突出商品的独特来源。不过,若通过特殊设计或长期使用使其具备了显著特征,也有可能获得注册。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在未经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前,也无法注册为商标。这要求企业在设计商标时,充分考虑标志的独特性和显著性,避免陷入缺乏显著性的误区。
二、商标注册的审查流程规则
(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的首要环节,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说明的审查,以及分类审查。审查员会检查申请书是否填写规范,商标图样是否符合尺寸要求、清晰可辨,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准确填写等。若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可能会收到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和补充。若问题严重,如申请类别完全错误或关键信息缺失,可能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只有通过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才会进入下一阶段的实质审查。
(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审查的核心环节,商标注册主管机关会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这包括对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近似等多方面的分析对比和调查研究。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审查员会综合考虑商标的文字构成、读音、含义、图形的整体外观、颜色组合等因素。例如,两个商标在文字上仅有细微差别,且读音、含义相近,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在后申请的商标将不予初步审定。如果商标通过了实质审查,将进入商标公告阶段。
(三)商标公告
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公示环节,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若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将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证书;若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会根据异议理由进行审查,并要求商标申请人进行答辩。商标局会综合考虑异议方和被异议方的陈述及证据,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若商标申请人对异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核准注册
商标公告期间,如无他人提出异议,则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发证,有效期10年,期间无需缴纳年费,期满前如需维持商标有效,到期前1年内办理续展申请。
从上述可见,商标注册需符合《商标法》的法律法规,才能核准注册!